根据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东职【2017】97号),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创业实践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(创业大楼)。创业学院将对获批项目在场地使用、政策咨询、工商注册、法律援助、诊断辅导和创业基金资助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。具体申报说明如下:
1.申报对象:凡申请入住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的创业实践项目,和已入住运营并超过两年的项目。
2.申报材料:填报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入驻项目申报书》和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》,见附件1、2。
3.申报材料电子档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发送至83390122@qq.com邮箱,同时,提交材料纸质档交至创业学院(6A403)。
联系人:田慧;电话:13712538187/688187